商品条码十大常见疑问,官方权威解答!
1、没有查询到产品信息,我的商品条码是还没生效吗?
答:企业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之日起,即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系统成员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内,合法使用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
产品信息查询不到可能因产品信息通报不及时或数据同步等原因查询不到产品信息。
2、企业申请的商品条码,其他企业可以使用吗?
答:不可以。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系统成员有权专用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3、条码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答:不可以。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系统成员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为保证商品条码标识的唯一性,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4、谁负责对产品分配商品条码?
答:在实际应用中,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负责对产品分配商品条码:
1. 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生产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对其所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
2. 销售者对在经销环节改变包装形式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若商品在经销环节包装被改变,可以使用销售者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由销售者对包装改变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
3. 服务提供者根据需要对其自制或自有品牌的产品分配商品条码。如医院申请厂商识别代码,为院内制剂分配商品条码。
5、关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分配商品条码?
答:对于委托他人加工的产品,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如:A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一种商品,由A公司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并为B公司生产的商品分配商品条码,同时应在商品或外包装上标 注A、B公司的相关信息。
6、微信可以扫描我的产品信息吗?
答:可以扫描。系统成员通报产品信息后,开通“微信共享”,即可将产品信息同步至微信,实现商品的扫码展示。
7、微信为何扫描不到对应的产品信息?
答:系统成员应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及时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产品信息,确保在产品添加页面中没有勾选“保密”选项,并且开通“微信共享”服务,产品信息才可同步至微信。如有疑问请联系企业注册地所在编码分支机构。
8、对于在境内销售的进口商品如何使用商品条码?
答:对于在境内销售的进口商品,企业可以直接使用该商品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境内经销企业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9、在零售商品上印制的商品条码有没有大小限制?
答:有,零售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为0.80~2.00,可根据产品外包装预留的商品条码印制位置大小选择合适的条码尺寸。
10、零售商品条码的条码高度能随意截短吗?
答:由于条码高度的截短会直接影响条码符号的识读,因此不建议截短。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